各地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缴纳期限的规定都不太相同。
(一)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正常缴存指: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二)满足条件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
(三)经中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一、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
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
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
此外,公司还可根据自愿原则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不用个人缴费,全部由公司缴纳。
二、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自建立起三年内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之间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三年后应提高到8%-12%。中央、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放宽到15%的单位可暂保留单位和职工各15%的缴存比例。
根据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做好企业单位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度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起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各5%-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三年(截至2014年7月)的单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各8%-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
中央、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批准放宽到15%的单位可暂保留各15%的缴存比例。
(二)2013年度经营亏损,或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缓缴养老或失业保险金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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