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的公司".
(二)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三)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四)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五)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六)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无须进行年检.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实施时间怎么规定的
(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知,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
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因此对于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就可以了。
(
三)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注册资本与认缴资本区别
注册资本对公司而言,例如登记注册A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这就是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是对股东而言,例如这A公司由3个股东共同投资,甲出资60万元,占公司股份60%,他的认缴出资额就是60万元(之所以说认缴,是因为出资是可以分多次来完成的,例如甲认缴出资60万元,可以首次出资20万元,余款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其他2股东类推。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