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夫妻之间依法达成的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体现在:
1.依法达成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2.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约履行。
3.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发生争议的,如果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加以处理。
二、共同财产可以抵抚养费吗
抚养费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与共同财产抵销。法律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共同财产诉前怎么保全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
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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