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向股东负责。
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对比之后可以如是理解:在经营决策权方面,董事绝对大于监事(监事基本上没有决策权);而在监督权方面,监事对董事拥有独立的监督权。
一、监事和董事的职责
1、董事职责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主要职责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二、公司必须设置监事吗
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公司是否需要设监事,但是,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二节的规定。本章即是指公司法的第二章。
公司法第二章第二节中的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因此,简单地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是不准确的。以上是关于法律的分析,再来看实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股东的身份来看,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也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对于规模较小的由一个自然人股东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需设立监事,因为股东往往即是公司的所有者,又是经营者。而对于由一个自然人股东组成的规模较大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并不是公司的经营者,在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委托他人代替自己来检查公司的财务,监督公司的经营者,监督公司的经营,此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有必要设监事。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法人时,特别是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时,出于对其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的需要,出于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往往需要设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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