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含义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区别
诈骗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诈骗罪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财物,挪用资金罪以职务便利取得财物;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诈骗罪基准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基准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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