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条件
贸易条件(TermsofTrade)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
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二)贸易差额
贸易差额(BalanceofTrade)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半年、一季、一月)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之间的差额。当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相等时,称为贸易平衡。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时,出现贸易盈余,称贸易顺差或出超。当进口总值大于出口总值时,出现贸易赤字,称贸易逆差或入超。通常,贸易顺差以正数表示,贸易逆差以负数表示。
一国的进出口贸易收支是其国际收支中经常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一个国家国际收支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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