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且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的,则房产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购房,然后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这一方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无论房产证是否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房产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
婚前购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俩于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若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则共同还贷部分和婚后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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