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即误工费=误工收入(日/月/年)*误工时间。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受害者可以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受害者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上一年类似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天/元)。
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哪些证明
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
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超纳税起征点的要到地税局开完税证明,还有就是要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及受伤期间的工资条。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家属我在照顾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相对的支付护理费用的,也就是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来进行支付,但是关于家属的误工费用的话,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是受到伤害的人员是存在误工费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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