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彩礼结婚后到期转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该笔款项并未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合使用,则婚前存入银行的储蓄在到期后进行的转存行为,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情况下,婚前财产始终应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否已婚,都无法将其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由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达成协议,约定婚前存款在婚后将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存款将会随着婚姻的成立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结婚之日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为止的这段时间。
在此期间内,夫妻所获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和奖金收入;
2、生产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应当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异性,例如未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均不得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计算,直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终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内男方父母为男方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夫妻婚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议题——男方家长在购房过程中为其子女提供资金支持后,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理判断和确定。
通常来说,这类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首先,如果男方家长已经支付了全部或部分购房款,而年轻夫妇在婚后共同承担并履行了该房产的贷款偿还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将这套房产视为这对夫妇的共同财产;其次,如果男方家长全额出资购买了这套房产,并且在产权登记时仅登记在男方一人的名下,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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