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孩子的探视权,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一、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所以出不出抚养费只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权是父母应有的权利。
二、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资料有:(1)双方的身份信息;(2)离婚证;(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视权案件的诉讼请求规定有哪些
探视权案件的诉讼请求规定如下:
1、双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发生纠纷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2、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止其行使探视权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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