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前往看守所服务大厅为其送生活费。但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不过,生活费的限额已经达到封顶状态。嫌疑人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成年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在刑事拘留期间,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前往南山看守所服务大厅为嫌疑人送生活费。如果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者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则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不过,生活费的限额已经达到了封顶状态。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是嫌疑人的夫、妻、父、母、成年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在南山区看守所,如何为亲人送生活费?
在南山区看守所,如何为亲人送生活费?
根据我国《看守所生活管理制度》的规定,看守所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对于生活费的批准限额也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看守所的生活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
首先,关于生活费的限额问题,虽然规定了限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看守所并没有严格按照限额执行,有些家属甚至提前准备好了足够的生活费,以便在限额内多次领取。
其次,虽然看守所规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家属的生活费,这些行为违反了看守所的管理规定,需要依法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公安部、监察部等部门已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生活管理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看守所严格按照限额管理制度执行,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同时,家属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看守所反映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在南山区的看守所,为亲人送生活费需要遵守看守所的生活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限额领取,不能私自收取生活费。同时,家属也应该加强对看守所工作的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看守所的生活管理制度中,存在限额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家属生活费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公安部、监察部等部门已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生活管理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看守所严格按照限额管理制度执行,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同时,家属也应该加强对看守所工作的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拘留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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