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七十条明确阐述了侵占罪的定义与量刑标准。
对于侵占罪行为,如果行为人利用其实际保管的他人财物进行不当占有并拒绝归还,且金额达到了较大程度,那么该行为人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过大金额或存在其他严峻情节,则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至于他人遗失物或埋藏物被非法占用并拒不交还的情况,也同样适用上述法律条款予以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法案仅适用于寻求司法诉讼救助的案例。
侵占罪的确切定罪额度,以及各地司法机构设定的立案标准各不相同,请参阅相关地区规定作为参考。
以《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为例,该指南中指出,职务侵占罪应依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犯罪数额门槛进行认定,其中“数额较大”对应的标准是1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数额巨大”则意味着犯罪数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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