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遇到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具体有: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一、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损害赔偿需要以下证据:
1、病程记录;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5、会诊记录。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了11种,有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陪护费等等,关于医疗纠纷解决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还可以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医疗纠纷要如何维权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维权:
1、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及时复印和封存住院病历并视情封存实物;
2、患者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审查,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大致明确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3、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调解和司法诉讼。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具体有:1、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2、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3、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4、当事人及其家属也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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