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可以按照一定规定收集行政诉讼数据的情况。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原告或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数据也可以被申请调取。然而,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规定收集行政诉讼数据:
1.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
2.如果原告或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的数据,但无法自行收集,他们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但是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
被告能否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避免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干扰或影响证据的收集和审理。
然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仍然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包括自行调查取证和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但是,这些调查取证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且必须有法律依据。
总之,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虽然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但他们仍然有调查取证权,且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这有利于保障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虽然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但他们仍然有调查取证权,且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这有利于保障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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