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和借条不一样,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一、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一)借条的概念:
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借据欠条收据的区别是什么
借据欠条收据的区别是:
1、借据是证明双方借款合同关系的借款凭证,借据证明了借款关系,借据证明了借款关系,借款必须是借款,但借款不一定是借款;
2、欠条是债务人在交易后向债权人出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和到期还款义务的凭证。是过去双方经济交易的结算、买卖关系、劳务关系、企业承包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可能产生欠条,而借条只在借款时使用;
3、借条是证明一切经济关系造成欠款的法律凭证,其范围远大于借条,借条只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凭证;
4、收据是收到对方财产的凭证,不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但可以证明债务的清偿,可以对抗借据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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