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什么时候开始
时间:2023-05-07 09:04:16 4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将于何时举行?审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不能自行起诉,委托他人代为起诉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中提起诉讼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书面起诉;第二,口头起诉原告起诉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原因、有关证据和证据来源。当事人提起口头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如实记载上述内容,并登记有关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当面向原告宣读上述笔录和登记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原告应签字或盖章。(二)被告的答辩方式在简易程序中,被告有两种答辩方式:口头答辩和书面答辩。《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双方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辩护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被告人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通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迟延举证、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当在笔录和开庭传票送达时,在证人身上签名或者盖章。审前准备(I)关于送达诉状的特别规定简易程序要求诉状能够迅速有效地送达原告和被告。因此,在提起诉讼或被告辩护时,要求原告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八条至第十条规定,如果人民法院无法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通知被告应诉,按下列情形处理:(一)原告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向被告送达或者保留送达答辩通知书的,转为普通程序处理;(2)原告不能向被告提供准确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调查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以被告不明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诉讼

被告出庭后拒绝提供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的后果。人民法院未提供被告人的,下列方式不予提供:(一)被告人是自然人,以其在户口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住所为送达地址。(2)如果被告是法人或任何其他组织,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致使当事人未实际收到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为被告工商登记或者其他合法登记、备案的地点,未及时通知人民法院变更送达地址,或者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回执日期为送达日期;(2)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载情况的日期为送达日期。(2)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举证期限的特别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期限不受第十九条第一款“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和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争议,但举证期限尚未约定的,或者被告人被简单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庭审期间请求当庭举证的,应当准许;当事人出庭作证有困难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实行一次聘任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民事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形式由一名审判员单独审理。应当指出的是,单一任命制度并不等同于法官的自我审查和自我记录。法官单独诉讼时,书记员应当担任笔录。

(四)简易程序先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应当自愿调解,但下列案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动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权利义务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及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争议;(6)与少量诉讼标的发生纠纷。但是,除非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解不可能或者明显没有必要

如果在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官审查后,双方同意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生效后,人民法院仍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将收到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通知当庭当事人,或者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次日起10日内将民事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三、庭审

(一)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简易程序采用灵活的传唤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出庭。当事人和证人可以随时通过短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单方式传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上述方式发送的听证通知未经双方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已收到听证通知,人民法院不得以此为依据撤销诉讼和作出缺席判决。(二)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在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的,或者双方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当事人可能不再被告知其他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未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法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有关内容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引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三)法庭调查辩论

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而且审判程序相对简单。听证会期间,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总结争议焦点。经双方确认后,双方将围绕争议焦点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基于简单性原则,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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