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二手房交易买卖涉讼的情况也日益增多。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一定要防范风险,要摸清房屋权利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与审核,以确保自身的利益,最大可能地防范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主体共有的(以所有权证书为准),应当审查有无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其他权利人,或者具有异议登记事项。
二、权利限制审查
二手房买卖前,购买方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三、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四、优先购买权审查
购房人应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五、有无禁止买卖情形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列入动迁范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一定要防范风险,要摸清房屋权利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与审核,以确保自身的利益,最大可能地防范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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