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离婚程序是: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夫妻预约离婚的程序如下:
1.要离婚的夫妻,得先填一个预约表,到预约时间后再正式办理。
2.申请。想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进行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4.经过离婚冷静期。有一方当事人撤销离婚申请的,程序结束。
5.经过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6.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是在《民法典》实施后开始执行的。(《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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