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申领《暂住证》
申领《暂住证》,对来上海从事务工、经商等经济活动的人员今后在上海工作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暂住证申领办法》和《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明领《暂住证》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时要带好有关的证明材料
1、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2、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3、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承租房屋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承租人的合法职业等证明材料。
来上海的务工、经商人员应该在落实暂住处后的三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或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三、申领《暂住证》后应遵守哪些规定
申领了《暂住证》后,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应遵守以下几条:
1、遇到公安机关查验暂住证时,应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2、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3、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办理注销暂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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