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申请认定市著名商标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条件
1、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国内注册商标或外国企业(含自然人)在中国注册并许可广州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商标;
2、商标持续使用三年以上;
3、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质量优良,并保持稳定;
5、商标所有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在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
三、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通过录入申请材料。
2.确定是否受理。区工商分局审查材料,确定是否受理。若不符合申请条件,则不予受理。若符合申请条件,则提交市工商局审查。
3.市工商局审查材料,实地考察,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4.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审议申请材料,并认定市著名商标。
5.公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商标,不予认定。
6.认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商标,发出认定公告。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通过录入申请材料。
2.申请人向所属的区工商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网上补正。
3.公示、认定。
六、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广州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及各分局商广科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联系电话:020-85598282
交通指引:地铁一号线体育西路站A出口地铁三号线体育西路站A出口公交:到天河体育中心或天河城站的公共汽车均可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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