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嘉华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49家媒体及企业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中华图片库》系列光盘系原告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精心拍摄制作的图片库,并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原告对《中华图片库》中所有的摄影作品拥有著作权。
2002年以来,原告陆续发现,包括《中国电视报》、《精品购物指南》等在内的多家媒体及企业的广告中使用了原告拥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据此,原告分40余件案件将上述被告分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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