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动产抵押权顺位
时间:2023-03-03 18:11:14 2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一、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三份);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简化流程与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建设

其一,简化动产抵押办理流程。修订后的《办法》将动产抵押登记办理要求自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办理简化为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进行办理,同时取消了委托代理人办理模式下要求双方另行提供授权委托书的规定及变更、注销抵押登记时要求提供原动产抵押登记书的规定,从而大为简化了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要求。

其二,推动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修订后的《办法》除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列为《办法》制定的依据外,更增加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与查询有关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的规定,并要求各地工商机关通过建立互联网动产抵押登记系统、设立动产抵押登记电子档案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

其三,明确动产抵押相关要求。修订后的《办法》明确其适用范围,从而修改了原办法“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的表述,杜绝了工商机关仅就动产浮动抵押办理抵押登记的歧义;此外,由于部分地区政府机构改革已将工商机关职能并入市场监督部门,本次《办法》修订亦明确了工商机关的范围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全文7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动产抵押 最新知识
针对特殊动产抵押权顺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特殊动产抵押权顺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