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是:
1.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的
1、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
2、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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