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一)办理场所: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部及各下设管理部窗口。
(二)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即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