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在哪办理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2楼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81号窗口
二、贵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的依据节选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三、贵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的受理条件
1.申请项目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九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2.申请涉路施工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要求。
四、贵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审查材料,现场核实,提出办理意见(限4个工作日)+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不符合条件的,不子批准,并告知理由。(限2个工作日)
根据决定结果制作决定文件或证照,(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根据申请人预留地址,邮政寄送决定文件或证照。(限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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