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上,关于性骚扰的处罚规定各不相同,我们罗列出以下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
1、日本
日本人事院也曾给性骚扰下了如下定义:在工作单位等地方与异性相处时,有令对方不快的有关性的言论或行为。其具体方式包括:偷窥、偷拍、非法触摸、附着某些东西,破坏衣服等。日本《迷惑防止条例》第8条规定,“痴汉行为”初犯要被处以半年监禁或50万日元(约2.5万元人民币——编者注)罚金,偷拍要被处以1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罚金,屡犯者加倍处罚;如果带有暴力胁迫的话,将被判处半年到10年监禁。
2、美国
在美国,性骚扰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语言与行为构成的性骚扰,一种是不友好环境构成的性骚扰。比如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看色情电影、浏览色情网站导致其他同事不舒服,就可以算作性骚扰行为。
3、新加坡
新加坡性骚扰案件一般会判处10年以下监禁、3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和12鞭以下的鞭刑。之所以实施鞭刑是为了让犯罪者得到惩罚并吸取教训,同时也为其他人敲响警钟,远离犯罪。同时,在发生此类事件时,如果案件涉及未成年性关系,法官为保护受害女生身份,都会令媒体不能报道被告及受害人姓名,这样一来,女性的声誉也会得以保全。
4、法国
法国将性骚扰设定为三个等级,犯罪情节严重的性骚扰者最多可被判处3年监禁,并处以大额罚金,比如对不满15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性骚扰,或者多人集体性骚扰他人等。骚扰行为包括开色情玩笑、抚摸异性脖颈以及将色情资料放在办公桌上等。
一、如何界定性骚扰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
从广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
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
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二、性骚扰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
目前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并没有性骚扰罪,所以对于性骚扰一般都是按照猥亵罪定罪的,而且性骚扰的表现形式跟强奸也有区别,所以,如果并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话,不可能按照强奸罪定罪的,但没有发生性关系,也不代表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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