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言上进行性骚扰也是可以立案的,被性骚扰的证据表现很多,证据经过查证属实,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制作刑事立案报告,经负责人批准后立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由此可见,立案有三个标准,有犯罪事实,即案件已经受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本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测,是有证据证明的,不是空穴来风。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需要依法惩处。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二、公安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公安立案的条件:
1、案件经审查后,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属于本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三、刑事案件怎么才算结案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也就是侦查阶段的话,侦查机关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处理决定的,算是彻底结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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