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商标申请人资格。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必须首先在我国取得商标注册或获得商标初步审定,并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在我国有住所;
(3)拥有我国国籍;
2、涉外商标申请程序:我国商标所有人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国际注册:
(1)直接制,即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国际注册续展、转让、变更或其他有关事宜的,可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直接办理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书,若填写时翻译确有困难的,商标局可以安排翻译;
(2)代理制,即申请人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代理组织代理申请。
国外商标注册公司如何处理
主要有四个渠道:
(1)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为办理;
(2)委托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
(3)委托接受其所经营的对口商品的商标代理的港、澳商务机构代理;
(4)直接委托有资信的外国客户。委托商标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时,应向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并对委托的权限作出规定。
程序一般如下:向所在的行政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在东道国(注册国)选择一个代理人,委托办理有关事宜;准备申请注册文件,包括申请案、国际证明书、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本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等;交纳商标注册费、申请费、注册代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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