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也有例外,比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
一、保险合同有什么特征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4、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5、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特点都有哪些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4、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5、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三、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
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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