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纳税人缴费后开具发票,灵活就业网上缴费系统提供了三种方法。首先,在缴费成功后的三天内,用户可以点击“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输入个人信息后查询已开具的缴费证明。其次,用户可以选择“首次开具”或“补打”,并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和开具日期起止,查询后进行打印。最后,用户也可以选择“首次打印”,输入个人信息后进行打印。以上三种方法均可实现灵活就业网上缴费打发票的功能。
以下是灵活就业网上缴费打发票的方法:
1.在缴费成功后的三天内,请点击“缴费证明开具”模块,并输入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缴费年度起止和险种信息。
2.点击“查询”按钮,以获取已开具的缴费证明。完税证明开具,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首次开具”或者“补打”;
3、选择“首次打印”,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开具日期起止,查询后进行打印。
灵活就业网上缴费证明打印入口
根据《灵活就业网上缴费证明管理办法》第三条,灵活就业网上缴费证明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缴费信息的电子文本。根据该条规定,缴费证明自开具之日起15日内有效,缴费人可凭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缴费人应妥善保管缴费证明,以备后续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若缴费证明遗失或损毁,缴费人应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妥善保管缴费证明,以确保办理相关手续的顺利进行。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成功后的三天内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具缴费证明,并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提供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缴费年度起止和险种信息。缴费证明自开具之日起15日内有效,缴费人可凭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缴费人应妥善保管缴费证明,以免遗失或损毁。若缴费证明遗失或损毁,缴费人应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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