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但是需要注侵权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起点的确定,需要结合被侵权人本人是否认识到应当进行诊疗蝴蝶以及非法结果等因素来判断,而不能以一般人的观点来判断。三年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发生法定的中断事由之时,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之时。
一、三年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三年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以下几种情况的特殊起算节点:
1.人身损害需要经过医疗鉴定才能确定损失数额的,诉讼时效应自各项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2.责任保险诉讼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3.因责任险产生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计算。
4.依据确权生效判决主张不当得利诉讼时效应从生效判决送达之日起算,被告应对其获利支付对价承担举证责任。
二、三年的诉讼时效何时中断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三年的诉讼时效中断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1)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三、三年的诉讼时效何时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三年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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