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公司没有按合同要求完成装修交房的,业主可以催告装修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装修,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签合同后装修公司临时加价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签合同后装修公司临时加价的情况下,业主应先了解清楚装修合约中是否有相关的约定,要是双方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已经约定好此种情况下能解除合同的,那业主就可以废除装修合同。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好相关约定时,要是装修公司出现不合理的临时增加装修费用的情况,那么业主就可以去相关的工商物价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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