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刑事案情的处理过程中,关于谅解书的出具有明确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等待三个月的期限才能实现。
实际上,谅解书的出具主要是基于实际案情的详细情况以及双方的协商进程。
大体上讲,只要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认真履行其赔偿义务,对被害者所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从而赢得被害者的谅解与认可,那么他们就可随时出具谅解书。
在此基础之上,谅解书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量刑判决将会产生预想不到的积极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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