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银多收1毛钱赔偿消费者500元
时间:2023-06-07 10:14:11 2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被多收了1毛钱,你是据理力争,还是无视?最近,吴中区消保委接到一起类似的投诉,结果把价格弄错的超市方,赔给了消费者500元。

当天,陈先生在吴中区某超市购买了一袋方便面和一瓶黄酒,结账时收银员说是9.6元,等付完钱回家,他瞄了一眼小票,发现自己买的这两样东西是按会员价算的,所以方便面是1.65元,黄酒是7.85元,总价应该是9.5元,对方多收了1毛钱。

我就是个较真的人。陈先生说,他立即带着小票来到该超市询问,收银员的解释是:机器计算的价格只到小数点后一位,对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字一律采取四舍五入法,因此实际结账时,方便面的价格是1.7元,黄酒的价格是7.9元,最终价格是9.6元。对于这样的算法,陈先生无法接受,因为这两个商品的原价就是1.7元和7.9元,所以按此算法根本没打折,还叫什么会员价?明明就是价格欺诈!

不就是1毛钱的事嘛,何必闹这么大呢?对于陈先生的投诉,超市方觉得对方是在无理取闹,大不了退他1毛钱,和价格欺诈毫不相关。结果双方互不相让,无奈之下,陈先生向吴中区消保委投诉,要求超市按新《消法》赔偿。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刻联系超市方核实情况,并告知超市方,消费者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同时在四舍五入的计价方法上,超市方是知道的,说明有主观上的故意,涉及到价格欺诈。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超市方要赔偿陈先生最低500元的金额。

如果不是陈先生这次较真交涉,那么直到现在,超市方都不会认识到所谓的会员价商品其实就是原价,其他消费者则更加不会发现。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终超市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赔偿陈先生500元,并改变了现有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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