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在被授予前,申请必须经过实质审查(即审查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质审查一般不是自行启动的,需要经过申请人的请求。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或若要求了优先权则自优先权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以随时提出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否则,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该提交一至两个主要国家为审查其申请所作的检索报告或审查结果;比如欧洲、美国或日本。根据经验,只限于提交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而不需提交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中引用的文献,除非要求提交。如果申请人在请求实质审查时不能提交所需资料,应当作出相关声明,并在随后尽快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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