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字并不代表结案了,说明案件进入了行政处罚阶段。
违法行为人已经执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的全部处罚,然后行政执法人员撰写结案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之后,才算结案。
行政案件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结案:
行政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案件适用调解程序,达成协议并履行的;
已经执行行政处罚的;
涉嫌犯罪,转为刑事案件的;
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处理决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全文3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