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的范围包括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该如何行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能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二、公司发生财务纠纷的应按什么规定处理
公司发生财务纠纷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纠纷不能协商的,可以由股东表决。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出书面质疑,让财务负责人合理解释有疑问的地方;
2、可以向股东大会申请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账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
三、股东权益纠纷怎么处理?
股东权益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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