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转让所需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的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两份房产平面图;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整个划拨土地或整个建筑占用划拨土地的,应当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房屋赠与所需材料有哪些
由于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所以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与人未婚的,应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公证处尽可能的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可以咨询承办公证员,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通过上面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应该已经了解了房屋赠与方式过户的流程是什么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全文5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