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宪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的特殊性: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
2、在地位上,宪法是最高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3、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的一般法律都不得抵触宪法;
4、在规范上,宪法是根本的行为准则;在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宪法的作用:
1、巩固国家政权;
2、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3、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4、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
5、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6、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
7、我国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
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是在哪一年修改完的
1999年宪法修改时,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升格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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