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子女能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子女能否继承,要区分两种情况。若宅基地上尚未建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另外,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手续
农村宅基地有如下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宅基地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等凭证。只有合法的证明才能够在宅基地建造房子,才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子的产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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