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所有土胚房都必须全部推倒重建”的问题。国家的工作目标是从1月到2020年6月,用四年左右时间完成农村土坯房改建,基本消除农村土坯房,确保农村朋友住房安全。
国家把农村土坯房推到重建誉名为阳光工程,既然是算为阳光工程,政府部门是否考虑了补贴,哪些情况下可以领取?哪些条件不能领取?”的问题。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在对原唯一住房土坯房拆除后,采取新建、购买或者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其安全住房的农户进行补助,其补助标准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
1.新建农房(含D级危房改造),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1-2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3-4人户,每户补助2.5万元;5人及以上户,每户补助3万元。
2.无力自主建房,采取镇、村统建方式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户。
3.采取购买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的安全房屋或利用集体闲置房屋加固维修整治解决安全住房的,补助资金控制在2万元/户以内。
(二)其他农户补助标准。
1.新建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对采取小集中方式新建住房的,通过土地双挂、幸福美丽新村等项目给予一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在三台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每平方补助1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3.父母与子女合住、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在完善相关协议后给予0.75万元补助。
上述补助均含相关项目资金。采取新建、购买、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原有土坯房必须拆除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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