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爷爷有其他子女的,由其他子女赡养;没有其他其子女的或其他子女无力赡养的,应当由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赡养。因此,祖父母要求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二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能力(余力)。若赡养义务人履行了赡养义务,不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则表明其具有负担能力。
一、民法典对老年人的保护有什么
民法典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定了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儿子对叔叔有赡养义务吗?
没有。侄子对叔叔没有赡养义务。但侄子自愿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并不禁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且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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