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以后保险还在有效期内,保险受益人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想要变更保险受益人也是可以的,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只需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互相投保,如果要退保,需要将保单现金价值对半分割。如果继续投保,在婚姻存续间的保单现金价值仍然需要平分。因为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需要平分。在此提醒大家,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1、投保人权利和义务
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就是交纳保费和进行相关的如实告知,并且需要在出险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申请理赔时提供详细的理赔材料等,就可以有退保的权利,也就是对保单的现金价值拥有所有权,并且这个退保是不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的。
除此之外,投保人还有申请保单复效的权利,在续期保费超过应交保费时间的60日宽限期未交纳,保单会暂时失效。而投保人有权利在失效后的2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就可以重新享有保险保障。(但申请复效可能会被保险公司要求核保)
投保人还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假设张先生给自己的妻子购买一份保险,那么妻子作为被保险人,若投保人张先生要将原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变更为自己的名字,就需要妻子的书面同意。
2、被保人权利和义务
而被保险人主要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人,和投保人一样,它的义务也包括如实告知、出险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整理理赔材料以及自己职业发生变化或保险标的风险因素增加或减少通知的义务。被保险人享有在事故发生后的保险金请求权,即出了事故,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赔偿。
在人身险中,若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以及保额,在未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获认可下,该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前面也有讲到过,投保人若想要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也需要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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