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补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2、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社保费率下调的难点是什么
社保费率下调的难点在于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压力比较大,这也是两者在社保费当中占绝对大头的最主要原因。数据显示:根据人保部的数据,2016年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是38580亿元,虽然结余一直处于增长状态,但是全国可支付月数却呈现下降的态势,2012年是19.7个月,2016年是17.2个月,少部分地方结余甚至为负,也就是花光了。
三、社保补缴只能追诉2年吗
劳动者社保权益过了2年追诉期后的维权途径:首先需要明确个人与企业之间的纠纷。一是,要求企业补缴由你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未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二是,因企业没有缴费,而在工作期间产生了损失,向企业索赔损失;三是,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费用。如属于第一种,则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反映,是否可以追缴或补缴,以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的答复为准;如属于第二种,则需要你自行核定因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个人产生的损失情况,然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上诉,向企业索赔。如属于第三种,可参照第二种,在明确个人与企业之间关于社会保险费承担比重的约定,按照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的情形,从而向企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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