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婚同居彩礼应当酌情返还。所酌之情应为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共同消费情况等等。
未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所以,未离婚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院对于离婚彩礼的分割做了相关的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况下请求返还彩礼的,才会给予支持。即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除这三种情况外,男方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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