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卧在公交车上熟睡的薛先生,因为到终点站后没被发现,在公交车再度驶出后,因司机急刹车被摔伤,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上午获悉,薛先生的妻子和女儿为此将公交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1万余元。
薛先生的女儿起诉称,薛先生每天下夜班需要乘坐6路公交车到北京游乐园站换乘。2010年1月27日,薛先生在乘坐6路公交车到终点北京游乐园站后,由于司机未清车,在车内睡着的薛先生直接被拉进站内,此车签点后再次发车又将其拉出开往丰台区六里桥方向。
车辆行至龙潭公园路口时遇见红绿灯,司机一脚急刹车,将侧卧在车后门左侧第一排双人座位上的薛先生摔到后门的地板上,致其昏迷。当时虽然有乘客提醒,但司机仍然继续行车,又过了两个红绿灯行至天坛饭店才停车、报警。后薛先生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认为,6路车司机到站未清车,紧急刹车将薛先生摔倒在地,使其头部因受撞击导致昏迷,昏迷后司机未及时停车延误了救治时机,最终导致薛先生死亡。
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交公司和6路公交车所属的第三客运分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各项损失共计61万余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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