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必须开立基本户。独立核算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
一、分公司能否作为原告?
分公司可以作原告。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的。
二、分公司能独立核算吗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就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
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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