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刑事案起诉书不一定需要送给家属。公诉刑事案起诉书只需要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如果亲属是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将刑事起诉书送达给辩护人(即亲属),也只有这种情况下是送达家属的。如果亲属不是辩护人的,那么则亲属可以找被告人或者是被告人的辩护人查看。
一、开庭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开庭前家属要做准备如下:
1、必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一定有律师,找一个懂法律的朋友做代理;
2、律师的成本标准不同于各省的行业标准,一般为数千元;
3、在开庭前收集相关文件,并向法院提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人在看守所多久开庭
人在看守所,通常开庭时间在2-3个月左右。一般是检察院审查过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安排开庭,检察院的审查时间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三、开庭审理流程
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如下:1、开庭,听证前,书记员应当通知并告知有关人员,审判长应当宣布开庭和有关事项,并在诉讼过程中告知当事人和法定代表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2、法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完成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分别陈述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3、审问被告和受害人,显示并验证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依据只需在法庭上经过审查核实,才能成为终审判决的依据;4、当庭宣布判决的,应当公告裁定结果,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5、定期宣判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提前公告判决的时间和地点,召集当事人,并告知公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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