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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号:赣地税函[2006]14号
发布日期:2006-2-17
执行日期:2006-2-17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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