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
1、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执行机关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拘役和管制有哪些区别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
1、拘役期限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时间不超过一年;管制期限为三至两年,数罪并罚时间不超过三年;
2、拘役和管制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的,但判决前被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一日折抵刑期两天;
3、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可以出去探亲,需要参加劳动改造,参加劳动可以酌情支付报酬;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
4、被判处拘役的罪犯需要被拘留,被判处控制的罪犯不被拘留。
《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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